视觉中国:天津网信办给予罚款三十万元行政处罚
2019年4月18日晚间,视觉中国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内容,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对汉华易美天津处以30万元罚款。此次处罚与其运营的网站“视觉中国”在用户信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
视觉中国网站曾主动暂停服务
在此次行政处罚之前,视觉中国已经于2019年4月12日发布《关于公司网站暂停服务的公告》,并主动暂时关闭网站。
公司当时表示,由于整改工作尚未完成,暂时无法准确预计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整改,并将在网站恢复时间确定后另行公告。
这也意味着,当时视觉中国网站处于暂停服务状态,公司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因
根据《津网信罚决字【2019】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4月11日对汉华易美天津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认定,汉华易美天津在运营“视觉中国”网站(域名为www.vcg.com)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过程中,对用户发布的信息没有充分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主要问题在于,网站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用户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内容。相关行为被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并且情节严重。
依据网络安全法作出处罚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对汉华易美天津作出行政处罚,最终罚款金额为30万元。
从公告来看,此次处罚的核心并不是网站本身发布了某一条特定内容,而是网站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内容安全管理和违法信息处置方面没有充分履行相应义务。
视觉中国对处罚的回应
视觉中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积极配合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相关情况调查,并接受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将按照要求缴纳罚款。
公司认为,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与此同时,公司表示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并计划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内容审核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是否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告还对本次行政处罚是否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进行了说明。
视觉中国表示,根据当时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汉华易美天津此次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相关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同时表示,本次事项不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属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相关违法行为。
网站暂停期间的风险提示
由于网站恢复时间在当时尚未确定,视觉中国在公告中再次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表示,将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并在网站恢复服务时间确定后另行公告。
事件背景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属于2019年4月发生的历史事件,文章中的处罚金额、网站状态以及公司当时的风险提示均对应2019年的公告内容。
本文主要根据视觉中国当时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业务以及网站运营情况在后续年份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因此不应将2019年的公告内容直接理解为当前状态。
总结
2019年4月,视觉中国全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因在运营视觉中国网站期间未及时发现和处置用户发布的违法有害信息,被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处以30万元罚款。
在行政处罚之前,视觉中国已经主动暂停网站服务,并开展相关整改。公司随后表示将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制度建设,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起事件也反映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除了提供内容发布和信息服务之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内容审核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