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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互联网应用,未实名用户不得评论发帖

我的站长站 2022-06-19 人阅读

重要通知,各位站长们注意了,网信办昨日拟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所有互联网应用如果提供、使用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服务的应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包含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服务。

重要通知:互联网应用,未实名用户不得评论发帖

提供服务者应当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事项,并依法取得个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四)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举报受理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实行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并向网信部门报告。

(五)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跟帖评论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提升违法和不良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网信部门报告。

(六)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七)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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